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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js金沙老品牌 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日期:2021-07-21      作者: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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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学生实习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实习期间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实习秩序,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3号)、《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院领导

组员: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各系主要负责人

职责:负责决策、指挥和组织学生实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决定对相关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重大问题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各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各系主要负责人

组员:实习工作负责人、学工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辅导员

职责:准确掌握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动态,向学院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现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处置工作,保证实习安全、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应急预案的分级和启动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判定为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破坏设备、打架斗殴、工伤、食物中毒、突发疾病、溺水事故、交通事故、人员走失(失踪)、火灾、爆炸、不法分子袭击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等。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Ⅳ、Ⅲ、Ⅱ、Ⅰ级。

(一)Ⅳ级应急预案

实习过程中,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处置。

处置程序:

1.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通知学院方实习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后,上报系部主要负责人;

2.学院方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查清现场缘由,协调妥善处理;

3.学院方实习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做好事后的协调和教育工作,并按照学院相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记录,将处理结果汇报系主要负责人。

(二)Ⅲ级应急预案

实习过程中出现学生破坏设备、打架斗殴,与实习企业工作人员争吵、大家等纠纷,造成对立事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实习负责人、学工负责人处理。

处置程序:

1.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人员及时制止纠纷,如发生人身伤害,及时组织救治

2.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通知学院方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实习负责人、学工负责人并上报系主要负责人;

3.实习负责人、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学院方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到现场处置如有人员受伤,积极协调解决治疗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4.如学生为造成纠纷的主要责任人,须按照学院相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置。处理结束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系主要负责人;

5.各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综合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

(三)Ⅱ级应急预案

学生实习期间在岗位、交通、用电、生活及场所等方面发生突发事件,造成设备严重损害或人身受到伤害,启动Ⅱ级应急预案。系主要负责人、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处理。

处置程序

1.学院方和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实习单位其他人员第一时间组织紧急抢救,尽力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将伤害降到最低

2.学院方实习指导教师及时通知辅导员实习工作负责人学工负责人、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向学院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

3.各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协调、调度、救援,妥善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4.各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

(四)Ⅰ级应急预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严重事故、重大突发事件,人身严重受伤或伤亡,启动级应急预案。学院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处置程序

1.学院方和企业方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等人员及时报警,组织紧急抢救,通知辅导员、学工负责人实习工作负责人、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及时报告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2.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各系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及时到现场处置。组织或协助组织救援,了解详细情况,制定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协调学生家长、实习单位及有关部门,积极、妥善做好安抚处理工作。

3.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相关记录,综合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存档。

三、调查与责任追究

1.实习学生或实习指导教师违反学院实习管理的相关制度,造成安全事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实习突发事件后,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或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3.实习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处置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按要求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所知事实,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事件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系实习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学生实习突发事件报告》,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件责任、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等。

五、其他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9999js金沙老品牌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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