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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17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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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山东学生资助管理标准(高校部分)》中SDZZ29-2018《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和《9999js金沙老品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2018-2019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工作重点有两个,一是学生资助档案审核归档,二是面向困难生总数的30%进行访谈调查。

(二)根据复核情况对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根据复核和调整情况,更新并完善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四)将上述工作内容开展情况形成资格复查工作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审核全部受助学生的资助档案,确保无误后归档。要求2019年1月1日前全部完成。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复查,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学院当年困难生总人数的30%。复查可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并根据复查结果对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包括以下情况:提高等级、降低等级、撤销认定和补充认定。其中,提高等级和补充认定,应按照正常认定工作流程进行:即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审核、学院审定。特别强调要按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确保公平公正。

复查完成后,根据调整情况填写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形成资格复查工作报告。

三、工作进程

(一)复查时间

2018年12月18日(周二)至12月28日(周五)

(二)材料报送

请2019年1月1日前以系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地点: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明德学院320室)。

(1)全部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纸质版资助档案,30%抽查对象的《9999js金沙老品牌家庭经济情况困难学生访谈调查表》(附件1)。

(2)各系复查工作情况报告,请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系公章。

(3)认定等级调整的、补充认定的填写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请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系公章。

四、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系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

1.要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班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让班级每一位学生都充分知晓;同时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及在校消费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生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2.要程序到位

在复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特别是按要求组织好班级评议环节,要在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日常消费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困难情况。

3.要做好动态调整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和调整,包括提高等级、降低等级、撤销认定和补充认定等情形。

                           

 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