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为加强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的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院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4.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各类资助的审核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 常建忠
副组长:从建国
成 员: 龙启玲、陈兵、丁文献、常乃敏、王晓天、燕居怀、刘振华、陈志兵、杨春旺、童红兵
三、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设在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按照隶属关系对内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2.负责生源地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向省、威海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机构提供毕业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国家助学的各项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5.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6.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系辅导员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的奖励和资助的认定、发放、档案管理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
五、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及非贫困学生代表(原则上不低于学生数的10%)为成员的奖励、资助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奖励、资助认定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9999js金沙老品牌
二○一四年 九 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