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丛建国
副组长:陈光海、常乃敏
成 员:王晓天、刘振华、陈志兵、杨春旺、童红兵、燕居怀
二、检查时间
2016年2月27日-3月11日(第1、2周)
三、检查方式、方法
1、期初教学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27日—3月4日)以系(部)自查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3月7日—3月11日)由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抽查进行。其中学院领导、教务处抽查教学听课情况时间为3月1日-3月11日。
2、采取查阅原始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
四、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设备、教室卫生、桌椅的准备情况。
2、理论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工作计划、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等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教材的使用情况。
4、教学秩序:1)检查教师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2)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3)任课老师点名册。4)课表执行情况。
5、实验教学:重点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授课计划、教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6、本学期补考工作落实情况,考风考纪情况。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系(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务处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写出书面总结(格式不限,需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加盖系部公章),总结要客观真实,言之有物,不能应付了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进行统计归纳,于3月16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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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