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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7 浏览:

各系部: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丛建国

副组长:陈光海、常乃敏

成 员:王晓天、刘振华、陈志兵、杨春旺、童红兵、燕居怀  

二、检查时间

2016年2月27日-3月11日(第1、2周)

三、检查方式、方法

1、期初教学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27日—3月4日)以系(部)自查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3月7日—3月11日)由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抽查进行。其中学院领导、教务处抽查教学听课情况时间为3月1日-3月11日。

2、采取查阅原始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

四、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设备、教室卫生、桌椅的准备情况。

2、理论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工作计划、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等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教材的使用情况。

4、教学秩序:1)检查教师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2)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3)任课老师点名册。4)课表执行情况。

5、实验教学:重点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授课计划、教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6、本学期补考工作落实情况,考风考纪情况。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系(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务处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教学检查结束后,各系(部)要写出书面总结(格式不限,需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加盖系部公章),总结要客观真实,言之有物,不能应付了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进行统计归纳,于3月16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教务处。

 

 

 

9999js金沙老品牌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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