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序、高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情、中毒事件、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案启动条件
凡发生下列情况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或者疑似甲类传染病以及卫生部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二)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即在本校同一局部区域短期内突然发现多例传染病病人;
(三)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
(四)出现集体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
(五)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医疗保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工会、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财务资产处和系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严重情况,批准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信息。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医疗救治组、预防控制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师生工作组等工作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
由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及宣传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负责: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各部门紧急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各级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见、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所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院卫生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病人的接诊、收治、隔离和转运工作。
3.预防控制组
由院卫生所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卫生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协助疾控机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处理、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卫生宣教、应急预防接种等。
4.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基建处、财务资产处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副处长担任。主要负责: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环境清洁、消毒和转运车辆的调度。
5.保卫组
由保卫处相关人员及物业公司保安队员组成,组长由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负责:配合疾控机构人员对医学观察区布控及安全管理、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校园进出人员的登记、交通疏导等。
6.师生工作组
由工会、学生处、宣传部及各系学生工作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主要负责: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实施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上报,督促就诊;做好相关师生、亲属的思想工作;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四、预警和防范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针对突发事件的病因及时向师生员工宣传科学的防病知识,尤其是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方面的知识;
(二)做好门诊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并根据地、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传染病预警报告规定,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三)重点加强对学院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检查,督促餐饮从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查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五、预案启动和终止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严格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校医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核实、初步确证后,应在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电话:荣成市教体局7564069,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分局鞠铭15506319255,荣成市疾病控制中心7570932。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院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启动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立即下令各工作小组和职能部门进入紧急状态,各负其责,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并根据事件的变化及需要,调整各工作小组和职能部门的任务及人员。
2.医疗救治组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追回已出售(发生)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4.师生工作组与中毒或患病人员亲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对师生进行正面教育,实事求是地讲明情况,教育同学做好自身防护,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同时严格控制学生外出,防止事件的扩大。
5.保卫组和预防控制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物、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后勤保障组应重点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加强食堂环境消毒,严格实行分餐制,饮食供应使用一次性餐具,调剂好饮食品种及营养,注意做好食品留样,并由专人负责保障医学观察区的饮食供应。
7.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注意突发事件对校内人群的心理影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提出防止发生医学观察区内心理危机的意见,并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8.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在学院适当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其他应对措施。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
六、善后工作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入善后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认真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卫生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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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
附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处置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