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鲁学助(2015)35号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1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我院获得一个分配名额。现将做好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总体要求
各系要严格按照鲁政发【2007】41号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范围和要求,组织评审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见鲁财教【2007】37号文件。
二、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各系选出1名候选人,并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候选人需提交本人上学年的思想、学习、生活报告,如有获奖证书一并上交。
2、报送时间:各系候选人评审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上报学生处。
三、其他事项:
1、各系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候选人选出后应在全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报学生处。
2、各系上报后,学院将组织学生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招办、团委相关人员组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6个候选人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并对有关情况与候选人进行面对面的答辩,最终评选出一名同学做为国家奖学金得主,并在全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学生处负责上报给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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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