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妇女健康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女职工安康工程,提高我市妇女健康保障水平,为广大女职工提供安全和健康保障,根据威海市总的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工会“关爱母亲·幸福共筑”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康保障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安康保障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
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关爱母亲·幸福共筑”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宣传女职工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女职工健康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建立全市女职工特殊疾病风险保障体系,解决广大女职工因特殊疾病造成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防止女职工和家庭因病返困返贫,增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二、广泛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实施“关爱母亲·幸福共筑”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是推动女职工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康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关爱母亲·幸福共筑”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内容和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关于理赔事项的说明
为使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的参与面和受益面更大,本期对理赔标准进行了如下分类(每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200元/年,职工可按以下缴费标准自愿选择):
缴费标准:100元/年 保障额度: 50000元
缴费标准:60元/年 保障额度: 30000元
缴费标准:40元/年 保障额度: 20000元
投保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按约定连续参保不受九十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四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给付保险金。
女职工出险确诊后,持医院确诊证明书或住院病例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到市职工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四、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的缴费标准及时间
参加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保险金,可由个人支付,也可由单位支付。不论个人还是单位集体支付,都由单位工会组织按隶属关系统一收交到上一级工会。保险金一经缴纳,不再退还。本期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年、60元/年、40元/年(最多200元)。本期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周期为一年。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市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把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规定同一单位应一次性发动职工投保,投保后尽量不要再二次投保。
(三)单位提交的参保材料审核合格后,才能办理缴费,未审核通过而自行转账的视为无效。
(四)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把握好审查关,对女职工的参保材料特别是身份、年龄,要逐个审核。市直企业和单位工会要为职工统一办理参保、理赔。对接受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参保而出现理赔要求的,由该单位工会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备注:
女职工安康保障工程咨询电话:7573388。荣成市职工服务中心地址:文化东路85号市总工会东侧职工服务大厅。
荣成市总工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