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财务资产处:
6月29日,学院审计室分别向你单位反馈了人才政策、招标采购专项审计情况。按照专项审计工作安排,现就督促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被审计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认真检查,明确责任人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二要强化整改监督。被审计单位要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附件1)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建账、整改销账”管理模式,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单位整改工作完成后,将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台账报至学院审计室,审计室将依据问题清单逐条检查整改情况。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要注重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特别是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上找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内控长效机制。
二、按时报送督查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材料
1.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详见附件2),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1日前报学院审计室。
2.被审计单位形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周美丽 联系电话:0631-7697313。
附件:1.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模板)
学院审计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