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审核情况的公示
各处室(馆、中心)、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56号)要求,经工作室申请、所在系初审、学院复审,现将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提出。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郭秀娟 栾会妮,联系电话:7697029。
排序 |
主持人 |
工作单位 |
审核意见 |
1 |
刘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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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
2 |
张玉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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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