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全系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垃圾分类教育与管理工作是学校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行动,是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2019年10月威海市出台的《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依法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机电工程系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带头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机电工程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陆续推进开展相关工作,请全系师生积极支持配合,共同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共同创建美丽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分类垃圾,保护环境,打造文明校园
四、组织领导
组长:燕居怀
副组长:王华超、蔡喜光
成员:2019、2020级全体专兼职导员、机电工程系卫生部、2019、2020级全体班委。
五、活动地点:
明润楼C1机电工程系各教室、办公室
6号、8号、14号、15号机电系宿舍楼
六、活动对象:
机电工程系全体在校师生
七、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机电工程系总支委员会
八、活动内容
机电工程系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几代那工程系全体在校师生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减少物业清洁人员工作难度,形成尊重、关心物业工作人员的氛围。
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
1、根据《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9999js金沙老品牌机电工程系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可回收物又具体分为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三类。
2、由班级导员指导垃圾性质甄别,卫生委员负责分类管理。
3、教室、宿舍、办公室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于每天大扫除时清除并堆放至垃圾投放点。
4、系部设立可回收物储藏处,各班发放可回物收集袋。
5、可回收物装满袋装后由各班上交宿舍后勤管理员,教室、办公室可回收物整理满时,由教学楼后勤管理员负责,并将各班的垃圾管理进行记录。
九、工作准备
(一)前期准备:
2020级每班选出一名代表,组成垃圾分类校园调查小组。(调查结果总结见附件1)
在各班级组织一场关于机电工程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班会,带领同学们学习并认知有关垃圾分类的知识与重要性。(见附件2.3)
(二)中期布置:
垃圾分类工具的摆放,做好分类标识的醒目性,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统一投放,引导同学们正确的进行垃圾分类。
(三)后期维护:
每周每班由卫生委员选出班里两名垃圾分类监督人,负责垃圾分类的投放指导监督,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协商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个学生都应当维护好垃圾回收点的工具及环境。
2.每个月做好班级“垃圾分类管理”计划总结。
附件 1
据统计,在校园垃圾中,废纸约占10%,塑料包装约占5%,电池、碎玻璃约占5%。食堂的厨余垃圾比重占80%。在教学区的垃圾以废纸为主,数量所占的比例较高,食堂区主要是厨余垃圾,宿舍区主要是其他垃圾。
每个区域产生的垃圾到底该怎么丢呢
来看看校园里的垃圾怎么分类吧
(1)教室里产生的
可回收物:废纸(用过的纸张、粉笔盒、)、废塑料(塑料瓶);其他垃圾:粉笔灰、粉笔头、铅笔屑、橡皮屑、擦过的纸巾;
(2)办公室内产生的
可回收物:废纸(废弃的复印纸、复印纸盒、裁剪后的纸张);有害垃圾:(废弃打印机的墨盒、硒鼓);
(3)教学楼内产生的
其他垃圾:灰尘、污染的塑料袋可回收物:废弃的各种球类、包装塑料纸。
(4)学生宿舍内产生的
其他垃圾:擦过的纸巾、塑料豆浆袋;可回收物:废纸(牛奶盒、纸板包装盒)、废玻璃(玻璃瓶)、废塑料(塑料矿泉水瓶);厨余垃圾:剩饭剩菜、果皮。
从源头做到垃圾减量,也是极其重要的一步,垃圾分类从“减法”做起,该怎么做呢?
(1)使用钢笔或可换芯的签字笔,自动铅笔,可自行充电的干电池,多购买此类产品,可减少资源的浪费。
(2)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的物品,如免洗餐具,纸杯,纸巾等,或减少不必要物品的使用量,不但可减少开支,更可降低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选用可重复使用填料的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实施双面打印和废纸打印。
(4)多使用天然肥皂以代替清洁剂,可减少水源污染。
(5)不购买不必要的物品,因为买得愈多,需要处理的废弃物也愈多。
(6)实施“光盘”行动,减少易腐垃圾的产生。
(7)倡导师生自带陶瓷、玻璃、可回收塑料的环保杯具,不提倡使用瓶装饮用水。
“四色桶”的基本知识


附件2:垃圾分类基本品类
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
是指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 骨骼内脏、 果皮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
(2)其他可回收物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 ),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主要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 灰土、陶瓷碎片等。
附件3 垃圾管理的具体办法
1.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统标准。
2.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处置单位。
3.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4.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5.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6.园林修剪作业产生的枯树、枝条、树叶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牲畜粪便等应当单独收集、运输、处置, 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7.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