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训练、比赛、社团活动和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因此,为保证师生安全,维护好馆内的设施,进入馆内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体育馆主要以校内师生使用为主,教学活动优先做出合理安排,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各系、各团学组织使用体育馆必须由专门联系人提前三天申请,馆内有体育课程安排时间段不接受申请。使用期间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并填写《体育场、馆、器材使用登记表》。
2.体育馆内要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设施,禁止未登记就将馆内器材、工具等带出。场馆使用结束后应负责关好门窗,并联系负责人关闭体育馆。
3.自觉维护场地整洁和卫生,场馆使用完毕自觉打扫,将垃圾放入垃圾桶,严禁随地吐痰、嚼口香糖、扔果皮饮料瓶等。
4.体育馆内任何地方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场馆使用权!
5.馆内允许进行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项目,严禁在馆内踢足球,用球向墙面、门窗撞击。禁止在墙面、器材等物品上随便刻画、涂写。
6.凡使用场馆灯光、音响等设施,需向负责人告知,由其指导操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场馆设施摆放。如有设施改动待活动结束后将其放回原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须照价赔偿。
思政基础部
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