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责
主要职能:
工会工作管理。
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院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学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筹备工作、会员工作、代表选举工作,提案的征集和整理工作,拟订大会方案和大会日程安排;
三、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承担大会办事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履行学院工会的代表、维护、建设、参与、教育、文体等职能,结合实际开展工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办好“教职工文体俱乐部”,组织教职工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支持教职工开展社团活动;
六、负责做好工会财务工作,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对工会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七、协助督促学院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八、负责工会福利费管理,做好家庭困难教职工、患病教职工和遇到重大事情教职工的走访、看望、救济和救急工作;
九、负责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