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主要职能:
高职教学管理、教学运行质量监控、评估与诊断、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建设、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职责范围:
一、负责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开展教学工作管理研究;
二、负责教学计划管理,组织制订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四、负责制订教学督导评价标准,构建科学的专业评价体系和专项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诊断评估,每年度对学院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等教育教学方面工作进行分析,提出书面报告;
六、负责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每年有计划地对系(部)教学质量、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书面报告;
七、负责教学工作日常管理,组织抓好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工作,指导系(部)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编写教材、开展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建设;
九、制定师资业务培养计划,开展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建设,负责教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负责大学生各级技能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和数据采集工作;
十二、负责教学信息资源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专业设置论证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学成果等的建设和评审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成果;
十六、参加学院的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和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等重大教学活动;
十七、负责组织全院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管理学生的学籍和成绩以及学业档案,并负责审核办理毕业证书;
十八、负责教材建设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教学用房的调配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教学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新建、扩建、改建计划、经费预算、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现代教育技术方针、政策,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布置的有关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二十三、负责规划建设、管理、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电视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等现代教育教学设施;
二十四、负责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宣传、推广工作;
二十五、协助教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和研究,协助教师研制、开发多媒体教材(课件)、音像教材;
二十六、为校园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七、负责学院对外宣传网站的设置、维护、更新;
二十八、协助有关部门改善教学条件,进行教学资源配置管理;
二十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人员补充计划和教师职称评审、考核工作;
三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三十一、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三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